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调剂办法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关于做好2021年我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21]2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以下调剂方案:
一、接受调剂专业
(一)学术学位
院系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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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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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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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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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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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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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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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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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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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
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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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0472-619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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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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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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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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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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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物理与
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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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0472-619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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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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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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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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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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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0472-619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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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学位
院系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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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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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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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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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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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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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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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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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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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
(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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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0472-619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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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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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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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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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
(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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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0472-619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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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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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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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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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
(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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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0472-619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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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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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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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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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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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老师
0472-619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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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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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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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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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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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0472-619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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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要求
(一)调剂分数要求
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教育部规定的B类地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国家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的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必须达到当年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分数要求。
(二)调剂专业要求
1、学术学位: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与调入专业属同一个一级学科,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调入专业代码前四位必须相同。
2、专业学位: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与调入专业属同一个专业领域,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调入专业代码(六位)必须相同。
(三)考试科目要求
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必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三、调剂政策
(一)调剂考生必须满足我校的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初试总分相同者再依次比较统考科目总分、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成绩高者居前。
四、调剂工作安排
(一)凡符合2021年国家规定的初试成绩要求并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否则视为无效。
(二)在开通调剂系统后即可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查询接受调剂专业,并进行调剂申请操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2个小时。
(三)我校对申请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调剂条件、政策进行审核后,通过研招网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的6小时内做出是否参加复试的明确回复。如没有按时回复,视为主动放弃,顺次递补其他考生。
(四)调剂考生具体复试工作安排将在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与学位点保持联系。如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复试时间,后果自负。
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