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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办法(试行)

2023年12月06日 15:12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

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行政办公设备家具资产配置,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按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财资〔2016〕27 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 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内财资规〔2017〕17 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办公设备家具,是指为满足学校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和家具,不含特殊需求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和家具。具体范围包括:

一、办公自动化设备,具体分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等设备。

二、办公家具,具体分为: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等办公用家具。

第三条 有特殊业务的单位,因特殊业务需要超标配置办公设备的,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履行行政、服务等具有管理性质的职能单位和学院。

第五条 本办法是编制和审核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实施采购和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六条 办公设备和家具的配置应本着“集中采购、厉行节约、合理调配、服务教学”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设备。

第七条 本办法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 最低使用年限等内容。

第八条 资产品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及学校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程度确定。对未列入本办法资产品目内的其它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九条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学校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结合我校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第十条 价格上限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及市场行情确定,原则不得超出价格上限,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 学校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第十三条 学校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第十四条 行政办公设备的配置,应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经财务处审核预算后,从所在单位经费账户支出。

第十五条 学校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职能、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情况,在不超出按本办法计算的数量总量内,统筹合理安排本单位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

第十六条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坐班人员按本办法执行,兼职人员原则上只配备一套办公设备及家具。

第十七条 本办法根据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及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擅自或超标配置,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1.包头师范学院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2.包头师范学院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附1

包头师范学院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资产名称

实物量最高

配置标准

价格上限标准(元)

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设 备

台式电脑

各单位内设机构实有人数和正式聘用人员每人1台,按工作实际需要配备,但总数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 150%。

5,500台/

6年

笔记本电脑

总数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

8,000台/

6年

打印机(包括一体机)

A3打印机(尽量满足网络共享打印功能)

按工作实际需要配备,总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人数的40%。

12000台/

6年

A4打印机(尽量满足网络共享打印功能)

原则上1 台/室,特殊情况按工作实际需要配备。

4,000台/

6年

普通票据打印机

按需要配置

3,000台/

6年

高档复印机

学校可配置1台(各单位、单位不得配置)

30,000台/

6年或复印30万张

普通复印机

每个单位(单位)可配置1台

20,000台/

6年或复印30万张

速印机

学校可配置1台(各单位、单位不得配置)

35,000

6年或速150万张

传真机

按实际需要配置

2,500

6年

扫描仪

普通平板扫描仪

每个单位(单位)可配置1台

2,500

8年

高速文档扫描仪

学校可配置1台

5,000

8年

数码相机

普通

每个单位(单位)可配置1台

3500

6年

高档(含镜头和其他配件)

学校限购1台高档相机

15,000

8年

数码摄像机

学校可配置1台

5,000

8年

碎纸机(可带光盘粉碎功能)

每个单位(单位)不超过3台

1,500

6年

电视机

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考虑

5,000

6年

投影仪

可移动投影仪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最高不超过5台

10,000

8年

固定投影仪

每个会议室可配1台

26,000元/台

8年

附2

包头师范学院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资产分类与岗位级别

实物量最高配置准

价格上限标准

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厅级干部

包括:办公桌椅,桌前椅;文件柜;沙发茶几及其他各项

20000元/人

10年

处级干部

包括:办公桌椅,桌前椅;文件柜;沙发茶几及其他各项

10000元/人

10年

科级及以下干部

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及其他各项

5000元/人

10年

单位公用

沙发(含茶几)

结合办公室分布情况 综合考虑

3,500元/组

10年

折叠椅

按需要配备,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150元/把

10年

会议桌

根据会议室大小配备

1,500元/延米(超过80平米的会议室,700元/延米)

10年

会议椅

按需要配备

600元/把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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