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坐落在享有“世界稀土之都”美誉的“草原钢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学校现有教职工912人,其中专任教师632人。在校生13675人。目前设有16个二级学院、4个教学科研辅助部门和14个职能部门。学校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6个本科专业。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协调发展,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
为进一步加快学科、专业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办学层次。经学校研究,并报请包头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复,现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一、引进计划
2019年引进事业编制博士专任教师20人,报名、考核工作全年持续进行,通过包头市博士绿色通道引进;引进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45人。
详细岗位计划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㈡学历学位
1、学历学位要求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起点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研究生。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
2、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音体美类专业、学科与课程教学论各方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各方向专业属于紧缺专业,对毕业院校不做要求;其他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属于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双一流”高校,或属于原“985”、“211”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或属于2019年度QS世界大学前1000位的海外大学。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按发布人才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体检及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包头党建网(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aotou.gov.cn)和包头师范学院网站(www.bttc.cn)发布引进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㈠报名
1、报名工作统一在网上进行,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全年随时投递简历至招聘邮箱:rcb@bttc.edu.cn,参加本次人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报名。
2、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用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3、报名网址:http://222.74.42.203:88/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operate=init&hireChannel=02&cms_chl_no=50&menuType=0&chl_id=50
4、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8:00—6月9日17:00。
5、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报名与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应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者,将不予审核通过。
㈡资格审查
1、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包头师范学院2019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查把关。国外院校毕业的专业须与公布专业相近,具体由我校相关专家组认定。
2、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资格复审:
⑴身份证原件。
⑵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报告)。
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⑷《包头市2019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⑸准考证(登录报名网站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
⑹党员证明材料。
⑺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3、资格审核重点查验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㈢开考比例及计划调整
2019年人才引进工作对开考比例不做要求。核减岗位和取消岗位,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㈣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包括试讲和专业技能考核。
2、试讲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现场应变能力。
⑴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试讲内容为专业知识方面的试讲。
⑵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试讲内容为讲解本人博士论文或科研课题。
3、专业技能考核方式根据专业需求而设置。以下专业岗位应聘需加试技能考核:音乐与舞蹈学(舞蹈创编、舞蹈学、双排键、音乐理论);体育学(游泳、体操、田径田赛);美术学(书法);设计学(视觉传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4、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排名、不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如同一岗位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都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5、面试成绩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依据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因成绩并列不能确定的,将组织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6、计分办法
⑴硕士毕业生总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技能考核)
⑵博士毕业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博士论文讲解)
⑶分专业面试计分办法如下:
①不涉及技能考核专业的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
现场给题,60分钟备课,试讲20分钟,满分100分。
②音乐与舞蹈学(舞蹈创编、舞蹈学、双排键、音乐理论)岗位: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
③体育学(游泳、体操、田径田赛)岗位: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70%
④美术学(书法)、设计学(视觉传达)岗位: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
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岗位: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70%+技能考核成绩×30%
7、考试管理
⑴面试设立各专业考官组。各考官组由7名专家组成,其中校内专家3人,校外专家4人。
⑵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设有独立的候考室、备课室、试讲室、候分室。
⑶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面试,专家须遵守保密制度,签订保密协议。
⑷考试全程进行录像,资料长期保存。
⑸考试结束后,对应聘人员的各类试卷、《考官评分表》、《应聘人员成绩汇总表》、面试资料等原始材料,整理建档(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㈤体检及考察
1、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3、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将考察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
㈥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以及体检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包头师范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查实确有问题者,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2019年应届毕业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人才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监督
在包头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纪监机关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其他事项
㈠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㈡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包头师范学院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无关。
㈢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㈣本方案由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2-6193031,联系人:马老师;
监督电话:0472-6193029。
附:《包头师范学院2019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包头师范学院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