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动态聘岗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2021-2024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包师院办发〔2021〕11号)(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开展2023年动态聘岗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原则
(一)师德为先。严格执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化师德考核评价,凡有师德失范行为者不得晋升等级和层级。
(二)空岗聘用。各学院、相关教辅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在岗位空缺时,方可进行动态聘用。
(三)逐级聘用。严格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相关规定,实行逐级聘用、竞争上岗。
(四)择优聘用。考核参聘人员的业绩成果,按照个人业绩情况择优聘用。
二、聘用办法
(一)岗位聘用范围
本次岗位聘用动态调整范围是专业技术四级至十二级岗位和工勤岗位。
(二)岗位聘用数量
各学院、相关教辅部门要严格执行2021-2024年岗位聘用中各类专业技术岗位下达数,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动态调整。岗位聘用中,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有空余时,可作为低等级岗位数额使用。
(三)聘用条件
1.申请聘用人员必须符合《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考核要求(其中: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期间授课时数按照年均154学时执行;2021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授课时数按照《方案》规定的相应岗位考核要求执行)。
2.申请聘用人员业绩成果考核范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个人业绩成果按照《包头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业绩成果量化计分办法》(包师发〔2021〕81号)有关标准进行统计。
3.申请聘用人员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四)逐级聘用
各级各类岗位实行逐级聘用。受聘人员在现岗位聘任满2年并符合岗位聘用条件,可申报高一级岗位聘用。
(五)岗位类型稳定(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
七级及以上人员申报岗位类型不得调整。现聘教师岗位七级及以上的人员,在本次动态调整岗位时不得变动岗位类型。本次岗位聘用动态调整拟申报七级岗位人员,须先选择岗位类型再进行岗位等级申报。
三、聘用程序
(一)各单位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系列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生工作部牵头组建,图书资料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图书馆牵头组建,工勤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后勤处牵头组建。
(二)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岗位设置指标。
(三)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四)材料审核。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五)评议并公示。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聘用人员进行评议,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拟聘用结果公示。
(六)学校审议。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申请聘用人员资格条件,报请学校审议并公示。
(七)核准备案。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学校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动态聘用资料报送人社局核准备案。
(八)学校与受聘教职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时间安排
7月3日前,各单位完成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及个人材料申报工作;
7月7日前,各单位组织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动态聘用工作和公示拟聘用结果;
7月7日,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结果报送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五、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于7月3日报送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二)各领导小组于7月7日前报送《包头师范学院2023年教师(非教师)岗位动态聘用申报表》《包头师范学院2023年教师(非教师)岗位动态聘用结果登记表》《包头师范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类型申报汇总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和2023年岗位动态聘用结果公示材料、2023年岗位动态聘用结果报告。
(三)申报岗位层级发生变化的聘用人员,须提交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或评审表复印件。
六、工作要求
(一)岗位动态聘用工作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岗位聘用规定的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岗位动态聘用工作。
(二)岗位动态聘用的电子版材料,进入校园网--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页--岗位聘用专栏下载。
(三)岗位动态聘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各阶段工作,逾期未报将视为本单位无申报人员。联系人:闫长艳,联系电话:6193032
特此通知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