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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2年12月01日 09:47  点击:[]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精神,为稳妥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精准施策、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永明

包头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金 桩

包头师范学院院长

副组长:双 山(常务)

包头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格根哈斯

包头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 员:周智慧

研究生院院长

魏春艳

研究生院副书记

苏辛欣

研究生院副院长

李国德

文学院副院长

李 霞

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

郝建平

历史文化学院院长

李 芳

教育科学学院院长

刘英杰

美术学院院长

赵国忠

数学科学学院院长

王 芳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

张骁勇

化学学院副院长

刘晓光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

朱 丽

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

马占飞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

刘翠芬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全面负责复试期间的复试组织管理、疫情防控、舆情监控、保水保电、医疗保障、场所消杀、网络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处置工作中的各类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

组 长:王永明

包头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金 桩

包头师范学院院长

副组长:双 山

包头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格根哈斯

包头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 员:盖永涛

党政办公室主任

呼 禾

宣传部部长

周智慧

研究生院院长

蒋永祎

后勤处处长

王跃平

保卫处处长

张 为

网络信息中心主任

(三)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担任组长,教授委员会成员参与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专业情况,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人员成立一个或多个专业复试小组。专业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含英语听说测试人员)组成,其中1位担任组长。

2.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保密、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熟悉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行为,明确工作纪律,统一评判标准。

3.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指导专业复试小组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科学制定复试方案,合理设计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及考核程序等,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4.组织复试命题工作,根据复试方式、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提前命制好充足的试题,严防试题外泄。

5.组织实施网络远程复试工作,以适当形式组织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确保熟悉掌握复试流程和软件使用,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复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做好复试书面记录,不得缺项、涂改。复试结束后将所有记录材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备份存档。

6.负责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7.负责对复试结果有疑义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遵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养和科研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加强诚信评判,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

(四)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应符合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条件

1.调剂分数

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教育部规定的B类地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国家公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的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251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总分、单科必须同时满足。

2.调剂专业

(1)学术学位: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与调入专业属同一个一级学科,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调入专业代码前四位必须相同。

(2)专业学位: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与调入专业属同一个专业领域,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调入专业代码(六位)必须相同。

3.考试科目

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必须与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英语。

4.满足各招生学院的调剂要求。

(二)调剂政策

1.调剂考生必须满足我校的报考条件和调剂条件,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初试总分相同者再依次比较统考科目总分、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成绩高者居前。

(三)调剂工作安排

1.凡符合2022年国家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否则视为无效。

2.在开通调剂系统后即可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查询接受调剂专业并进行调剂申请操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2个小时。

3.我校对申请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调剂条件、调剂政策进行审核后,通过研招网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的3小时内做出是否参加复试的明确回复。如没有按时回复,视为主动放弃,顺次递补其他考生。

4.系统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收到我校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条件

(一)复试分数线及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单科、总分必须同时满足。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执行。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251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总分、单科必须同时满足。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提前联系我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三)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前须对所有考生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必须按期如实提供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 经严格审核后,符合参加复试基本条件的考生列入复试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布。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我校采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须提前下载、安装、注册,准备好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学习并熟悉操作流程,按照规定时间配合学院完成面试系统的模拟测试,确保满足复试要求。学校做好复试兜底支持保障,各招生学院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开始前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执行。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一志愿考生复试。严格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第二批为调剂考生复试。根据一志愿考生录取情况和剩余名额,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在4月30日前结束。考生要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发布的复试名单、复试工作安排、调剂公告、考生须知等,与各招生学院保持联系,做好相关准备。如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复试时间,后果自负。

(二)复试内容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参加英语考核、专业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每生时间不少于15分钟。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考核的内容及形式,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

1.英语考核满分为15分,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水平和应用能力;

2.专业课考核满分为3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本科阶段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

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55分,主要对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的全面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考试时间总计30分钟,每科满分为50分,3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总成绩构成

复试总分=专业课考核成绩+英语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0.2×70%+复试总分×30%(保留两位小数)

若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再依次比较初试总分、专业课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成绩高者居前。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复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要严肃处理,不予录取。无论何时核查确定的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学籍。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由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七、体检

体检待开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已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举报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巡查等方式进行全过程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电话:0471-3261806

监督举报电话:0472-6193015

九、联系方式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050

历史文化学院

郝老师 0472-6193177

051

马克思主义学院

刘老师 0472-6193297

052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刘老师 0472-6193106

05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王老师 0472-6193240

054

化学学院

张老师 0472-6193247

055

教育科学学院

李老师 0472-6193217

056

文学院

李老师 0472-6193164

057

政治与法律学院

李老师 0472-6193172

058

美术学院

刘老师 0472-6193196

059

数学科学美术学院

赵老师 0472-6193226

060

资源与环境学院

朱老师 0472-6193263

062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马老师 0472-6193281

研究生院电话:0472-6193084 6193087

研究生院邮箱:yjsc@bttc.edu.cn

本办法未尽之处,以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文件规定为准,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院对本办法具有最终解释权。

包头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 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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