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自治区《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19〕17号)和包头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包师发〔2019〕13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各硕士学位点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按照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外语成绩、专业课成绩、面试成绩)(占50%)得出总成绩,严格根据成绩排名,决定对白丹等52名同学进行拟录取公示。在此期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教育部将会进一步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如有不符合条件、相关政策要求及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上级管理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如对拟录取考生有异议,必须提供确凿的佐证材料,在公示期内向各学位点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学校进行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6日)
研究生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