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及自治区《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19]17号)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各专业硕士学位点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
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考生如有咨询或申诉请向各学位点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或学校进行反映。
研究生处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