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8月5日接包头市教育局《包头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决定于2016年教师节表彰包头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推荐人选,每个部门只推荐一名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请8月8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人选审批表、个人事迹材料、汇总表(个人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以内;电子表发送至szk3024@126.com)及部门推荐报告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过时将视为放弃推荐。
附件1.包头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包头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包头市各类个人奖项推荐对象汇总表
人事处
2016.8.5
附件1:
包头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推动我市教育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我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做出更大成绩和贡献,在第32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包头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
一、评选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且近五年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包头市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包头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和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近五年内获得市级表彰的,原则上不再参加同一称号的评选,若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的基本条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二)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在学校年终考核中至少有一年成绩优秀。
2.能够出色完成《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提出的工作职责,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3.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访,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在第一线从事学生德育工作5年以上(共青团干部、少先队专职辅导员可适当放宽年限),成绩突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本单位德育工作改革,科学开展德育管理,注重创新德育工作手段和模式。
3.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科研,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组织开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社团活动、各种文体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等,在活动中注重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1.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正推荐。
2.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报送旗县教育行政部门。
(二)坚持评选条件,严把人选质量关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评选考察内容,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统筹兼顾,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
在推荐优秀人选中,要统筹兼顾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成人学校、民办学校、校外教育基地、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和教育机构均有代表。要真正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牧区、少数民族学校倾斜,向中等职业学校倾斜,城镇中小学教师中有在农村牧区学校任教经历的或参加支教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表彰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组建了表彰奖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师资科,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旗县区、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同时,在做好市级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本地区表彰奖励活动。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地务于2015年8月15日前报送下列材料:
1.各类先进审批表一式两份和用Excel制作的《推荐对象汇总表》
2.事迹材料由学校负责撰写,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等。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以内。
市教育局联系人:白玉龙、王蒙
联系电话:5177020
电子邮箱:btjysz1@126.com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包头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包头市优秀教师等推荐一览表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