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干部和师生员工的联系,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了解基层、服务师生、指导工作、促进发展的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范围
(一)校级领导班子
1、党委书记与校长之间;
2、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
3、校长与班子成员之间;
4、班子成员相互之间;
5、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或联系院系党政负责人之间。
(二)中层领导班子
1、中层领导班子党政正职之间;
2、中层领导班子党政正职与班子成员之间;
3、中层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
二、谈心谈话原则
(一)坚持党性原则。坚定政治品质和职业准则,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
(二)坦诚相见原则。要以诚相见,推心置腹,敞开思想,畅所欲言,注意倾听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想法,使其消除顾虑,敢于讲真话、讲实话。
(三)有的放矢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四)教育帮助原则。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五)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和问题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的看待,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三、谈心谈话内容
(一)针对学校重点工作。了解和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积极协调和推进工作开展。
(二)针对领导班子建设。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坚持和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了解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情况,以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三)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状况、学习状况、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心理健康、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化解矛盾。
(四)针对干部师生的意见建议。认真倾听干部师生员工及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建议,帮助领导班子和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促进事业发展。
(五)其他需要通过谈心谈话沟通了解的情况。
四、谈心谈话要求
(一)做好谈话准备。谈心谈话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了解谈心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性格特点,熟悉其所在单位、部门的基本情况,确定谈心谈话重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
(二)严守谈话纪律。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必须遵守谈心谈话制度的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谈心谈话的信息和内容。
(三)谈话时间要求。校级领导之间谈心谈话,一般一年不少于1次;校级领导与分管部门或联系院系党政负责人之间谈心谈话,一般一学期不少于1次;中层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一般一学期不少于1次。
(四)谈话方式要求。谈心谈话方式主要包括组织约谈、集体谈话、个别谈话和申请约谈,一般以个别谈心谈话的方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谈心谈话方式。
(五)加强监督检查。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确保谈心沟通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对定期或不定期的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以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
五、针对在干部群众中有不良反映或存在违纪违规问题领导干部的谈心谈话,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以及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等规定办理。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