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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业预警暂行办法(修订)

2020年11月01日 10:45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  

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业预警暂行办法(修订)  

包师院办发〔201935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发挥学生、家长和学校三结合的教育功能,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和《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学校依据学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学业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警示,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条 学业预警分为一般预警、毕业预警和退学预警三个等级。  

(一)一般预警适用范围  

1、每学期(在修业年限内,最后一学年除外)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总学分达到6学分者;  

2、每学期(在修业年限内,最后一学年除外)补考后取得的课程学分值及课程门数未达到院系要求者。(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学业预警细则)  

(二)毕业预警适用范围  

1、大三下学期启动毕业预警机制,对未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生进行预警;  

2、对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进行预警。  

(三)退学预警适用范围  

1、正常注册学生连续两学期修读取得的学分中,每学期补考后修读的课程学分不足毕业总学分的1/12*80%时(在修业年限内,最后一学年除外)  

2、在校学习时间满五年未达到毕业要求者;  

3、未请假离校或请假未准,连续一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第三条 学业预警方式  

学业预警分为实时预警和定期预警两种方式。实时预警方式适用于符合预警条件且需要及时与学生本人及家长联系沟通的情况,其余情况采取以一学期为周期的定期预警方式。  

第四条 学业预警流程  

(一)由于成绩原因需要进行预警的学生,各学院办公室于每学期补考结束两周内,从综合教务系统下载数据进行统计,确定进入预警范围的学生;  

(二)进入学业预警范围内的学生,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班主任、辅导员与预警对象进行预警告知谈话,并下达《包头师范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通知书一式四联,第一联留存学院、第二联送达学生本人、第三联寄达学生家长,第四联为家长反馈联,反馈回来后连同第一联交由各学院存档。如因地址偏僻,不便邮寄的,可电话联系家长,并做好通话记录,提请家长关注孩子的学习生活状态,配合学校做好后续工作。  

第五条 预警后的帮扶工作  

(一)各学院应保证学生和学生家长收到预警通知,并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做好帮扶教育工作。对于需要预警的学生,要充分发挥班主任、辅导员和任课教师的作用,积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任课教师辅导、班主任和辅导员关心关爱、家长督促和学生自身努力相结合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各学院做好预警学生的帮扶工作。  

第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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